既往症与健康告知的区别,针对保险公司拒赔的不合理性分析
在购买保险时,既往症和健康告知是两个常常被提及的重要概念,那么既往症是啥意思,也是保险公司拒赔引用最多的理由。很多小伙伴经常由于健康告知或者既往症被拒赔。保宜赔保险律师用心整理了这两者的区别及保险维权方法,本文将详细探讨既往症与健康告知的区别,并揭示保险公司以既往症为由拒赔的不合理之处。
一、既往症与健康告知的定义
既往症,是指投保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病史。例如,如果某人在购买保险之前已经确诊为糖尿病,那么糖尿病就被视为他的既往症。
健康告知,则是指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,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。健康告知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基础,投保人有义务在投保时对问卷上的健康问题作出真实、准确的回答。
二、既往症与健康告知的区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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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质不同:
- 既往症是指投保人投保前已经存在的健康问题。
- 健康告知是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自己健康状况的陈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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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责任不同:
- 健康告知的准确性是投保人应尽的法律义务,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无效。
- 既往症本身不会自动导致保险合同的无效。
三、宜赔君保险律师:部分保险公司以既往症为由拒赔的不合理性
在实际操作中,保险公司常常以既往症为由拒赔,这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合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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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明确询问健康状况: 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在投保过程中详细询问投保人的既往病史,如果保险公司未尽充分说明既往症的义务,那么在理赔时以既往症为由拒赔是不合理的。投保人不能被要求告知未被询问的健康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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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度解读健康告知: 有些保险公司在理赔时,往往会过度解读健康告知的内容,找出各种细微的健康问题作为拒赔的理由。这种做法显然有失公允,因为投保人的健康状况是一个复杂的过程,且人们对健康问题的认知水平不同,保险公司不应以投保人未明确说明的既往症为由随意拒赔。
最后,请遇到保险拒赔等保险理赔纠纷的朋友们,不要轻易放弃索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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