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如实告知就一定拒赔吗?保险律师告诉您,这些情况保险还得赔
在重疾险拒赔案例中,保险公司理赔经常以“被保险人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疾病病史,严重影响本公司的承保决定”为由,拒付赔偿。但未如实告知并非无线告知,保宜赔保险律师总结以下几种经典的未如实告知的情况,保险公司仍然需要赔偿!
第一种情况:投保人的告知以保险公司的询问为限,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明确提出询问,投保人无须进行主动的告知,保险公司就不能再以未如实告知拒赔。例如对于模糊问题:“您没有生病吧”“您身体是否健康”等模糊问题。
第二种情况:经典的保险公司拿被保险人的A病未告知拒赔这次B病的索赔。投保人虽然属于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,但未告知的事实与最后确诊的疾病没有因果关系,保险公司不应当拒赔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里的因果关系应当是医学上的必然的因果关系,且由保险公司承担举证责任。
第三种情况:虽然投保人未如实告知,但是保险合同成立日后两年后,被保险人才首次确诊重大疾病,那么保险公司无权拒赔,即“不可抗辩条款”。其基本内容是: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,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时,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,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。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,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;发生保险事故的,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。
第四种情况:保险公司没有进行询问的,保险销售人员为了方便,比较常见的情形是保险代理人在投保单上直接签字,代表着保险公司放弃了向投保人进行询问的权利,保险公司不能再以未如实告知拒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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